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康龙化成(绍兴)新药生产有限公司年产 128 吨医药中间体及 API 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目前,《康龙化成(绍兴)新药生产有限公司年产 128 吨医药中间体及 API 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要求,现公开以下信息: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地址:见附件1。公众可上门查阅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康龙化成(绍兴)新药生产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七东路以西,舜园路以南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75-80275179

电子邮箱:jialing.zhao@pharmaron.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包括园区管委会、园区生活区、珠海村、丰棉村、镇海村、镇东村、联合村、新河村、丰富村、舜兴花园、舜东花园、横塘村、十六户村等沿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见附件2,或通过下方链接下载: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见上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康龙化成(绍兴)新药生产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 年 9 月 20 日

附件 1:《康龙化成(绍兴)新药生产有限公司年产 128 吨医药中间体及 API 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 2:公众意见表